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水业控股有限公司无线远程水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和佛山顺德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受广东顺控发展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无线远程水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线远程水表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2.中标人数:2个/包。
3.供货期限:1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签一次,第一年供货10个月后考核中标人。如果合同通过评审,招标人没有提出异议,双方将另行续签第二年合同。本招标项目中,01包第一、第二中标人合同(初签、续签)累计供货超过400万元,02包第一、第二中标人合同(初签、续签)累计供货超过400万元。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并重新招标。
4.供货地区:佛山市顺德区。
5.购买内容:
套餐01: NB-IoT无线远传水表(基表必须是机械式水表,采用“NB-IoT”通信方式、水表表面“无磁感应”机电转换方式、机械字轮方式)
序列号:货物名称、规格和供货数量(件/套)
1NB-IoT无线远传水表DN155500
2NB-IoT无线远传水表DN201000
3NB-IoT无线远传水表DN25100
4NB-IoT无线远程水表DN4050
包装02:n b-IoT超声波水表序列号
货物名称、规格和供货数量(件/套)
1NB-IoT超声波水表DN154500
2NB-IoT超声波水表DN20500
3NB-IoT超声波水表DN2580
4NB-IoT超声波水表DN4030
1.该项目的每个分包有两个中标人。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的供货数量比例不低于50%,第二中标人的供货数量比例不低于40%。
2.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本项目的任何分包或所有分包,其中一个或两个分包可以中标。本项目将按照01子包到02子包的包号顺序进行评估。
3.此列表中的数量不是实际供应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和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4.详细的招标要求和要求请参考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
四、01、02包投标资格标准:
01包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资产品的制造商或本项目拟投资产品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如果投标人是拟投资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DN15-DN40口径(DN15、DN20、DN25、DN40)的NB-IoT无线远程水表的生产能力,具体如下:
(1)DN15-DN40口径(DN15、DN20、DN25、DN40)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具备出厂检定的能力和装置。制造商应提供其国家认可的计量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包括本次招标中所有系列口径(DN15、DN20、DN25和DN40)的检定装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建产品DN15-DN40口径(DN15、DN20、DN25、DN40)具有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和相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制造商的“NB-IoT”远传设备(包括终端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造商必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至少一项NB-IoT无线远传水表(基表必须为机械式水表,能体现使用“NB-IoT”通信方式和“非磁感应”机电转换方式)的供水企业销售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制造商应提供:
(一)合同复印件;
(2)累计数量不少于400万份出票(出票日期应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之前);
(3)业主文件。证明所售产品为:NB-IoT无线远程水表(基表必须是机械式水表,能体现使用“NB-IoT”通信方式和“非磁感应”机电转换方式)。(所有人证明发行人必须与发行人-买方一致)。
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在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经销商应具备以下资质并出具以下材料:
(1)授权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上述制造商资质,经销商根据“如果投标人是拟投资产品的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资料;
(2)授权书,说明投标人是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制造商担保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授权经销商业绩要求:向单个供水企业(票的买方为同一公司)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至少1台NB-IoT无线远传水表(基表必须为机械式水表,能体现使用“NB-IoT”通信方式和“无磁感应”机电转换方式)。
必须提供:
(1)合同副本
(2)经销商出票复印件(出票日期必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日之前,累计出票金额必须不少于100万)。
(3)业主文件。证明所售产品为:NB-IoT无线远程水表(基表必须是机械式水表,能体现使用“NB-IoT”通信方式和“非磁感应”机电转换方式)。(所有人证明发行人必须与发行人-买方一致)。
3.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为拟投资产品的制造商,并应具备:
(1)DN15-DN40口径(DN15、DN20、DN25、DN40)超声波水表的工厂检定能力和装置。制造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计量机构出具的水表检定装置(DN15、DN20、DN25、DN40)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投入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认可证书及相应的DN15-DN40口径(DN15、DN20、DN25、DN40)计量器具型式鉴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制造商的“NB-IoT”远传设备(包括终端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造商必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超声波水表供货业绩。必须提供:
(一)合同复印件;
(2)累计数量不少于100万份出票(出票日期必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之前)。
③合同未标明产品为超声波水表的(不含“超声波水表”字样),需提供业主证明。(如果有)
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在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经销商应具备以下资质并出具以下材料:
(1)授权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上述制造商资质,经销商根据“如果投标人是拟投资产品的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资料;
(2)授权书,说明投标人是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制造商担保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授权经销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向供水企业销售至少1台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超声波水表。必须提供:
(一)合同复印件;
(2)累计数量不少于100万份出票(出票日期必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公告之前)。
③合同未标明产品为超声波水表的(不含“超声波水表”字样),需提供业主证明。(如果有)
3.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上述“投标资格标准”中要求的各种证书或证明文件均应有效。
2.本项目拟投资的DN15-DN40产品口径指DN15、DN20、DN25、DN40四种口径产品。
3.本招标文件中供水企业的定义:
(1)自来水生产或销售企业;
或(2)与自来水生产或销售公司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查询的网页内容,打印的页数就够了。
1.厂家和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经销商只能代表一家厂家参与投标。
动词 (verb的缩写)招标文件的登记和销售: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价格: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必须加60元人-人-币,但招标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迟交或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登记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9日8: 30至2021年6月9日9: 3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9: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