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 2016-116
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由董事长蒋德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所列议案,并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刊登的《关于转让唐山海螺型材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增加日常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德毅先生、蒋先生、俞九洲先生、郑先生、俞宝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业务关联交易增加的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 11 . 2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增加2016年的日常运营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年11月21日)
根据《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增加日常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听取了管理层的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特此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筹划的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前已征求了我们的意见。
2.本次筹划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公允。
3.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依赖于关联方或受关联方控制,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宁亚平、刘、柴朝明
证券代码:000401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 2016-117
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40%股权上市转让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转让以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成功与否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海螺型材公司”)是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公司新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其持有的唐山海螺型材公司40%的股权,挂牌底价为195,822.24万元(具体挂牌底价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核准的评估值为准)。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次上市转让无需股东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唐山海螺型材公司另一股东芜湖海螺型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同意放弃优先转让权。
这是公开挂牌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交易对手尚未确定。
三、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概述
企业名称: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地址:高新区火炬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塑料型材、门窗及五金配件的制造、销售;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与研究。
唐山海螺型材公司成立于2002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9600万元,持股60%。公司出资6400万元,持有其40%的股权,账面价值14289.05万元,评估值19582.22万元。
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海螺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已放弃优先转让权。本次转让的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40%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包括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与资产相关的重大纠纷、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唐山海螺型材公司财务状况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16]第1-017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唐山海螺型材公司2016年1-8月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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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山海螺型材公司评价
经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尤果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大正评报字(2016)第356a号)评估,唐山海螺型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以201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为35,692.56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48,955.56万元,增加13,263万元,增长率为37.16%。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44,729.99万元,增加9,037.44万元,增长率为25.32%。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35,692.56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48,955.56万元,增值13,263万元,增值率为37.16%。
(2)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唐山海螺型材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5,692.56万元,评估值为44,729.99万元,增值9,037.44万元,增值率为25.32%。评估结论详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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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唐山海螺型材公司可以单独作为盈利主体进行评估,结合本次评估的目的,投资者主要考虑唐山海螺型材公司未来能为投资者提供的收益。因此,最终评估结论为收益法,即唐山海螺型材公司2016年8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值为48,955.56万元。
以上资产评估结论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次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了解评估结论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我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评估报告正文。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未向唐山海螺型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财务资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为这个交易是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所以还没有确定受让方,也没有签订协议。
动词 (verb的缩写)涉及资产出售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安排。
不及物动词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唐山海螺型材公司40%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是公司的子公司。
根据财务部门以上市底价195,822.24万元计算,若2016年交易完成,预计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约4700万元(最终影响数据以股权转让最终交易价格及会计师审计为准),对公司2016年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七。参考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尤果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16)第356A号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000401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 2016-11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增加日常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方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2016年度日常业务关联交易6,351.15万元。其中,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下属子公司购买设备43万元,提供租赁121.39万元,向冀东集团控股股东北京金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股份”)下属子公司购买材料3697.82万元,产品1777.94万元,劳务7110元。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增加日常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德毅、蒋、俞九洲、郑、俞宝迟回避表决,任前进及三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最近12个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计28,843.45万元(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7%。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关联交易的预期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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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冀东集团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设备购置费11,837.17万元,租赁费15.01万元。
4.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转让,具体交易金额和内容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二,介绍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冀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刘文艳。
注册资本:247,950.40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林吟路东侧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方式经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筑材料(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电力、水泥机械及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运费;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和业绩相适应的对外工程,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境外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设备工程制造技术咨询, 安装和调试;露天建筑白云石开采(限于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经营限于分支机构:生产销售骨料、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构件、耐火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添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添加剂;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截至2016年9月30日,冀东集团总资产635.63亿元,净资产144.94亿元;2016年1-9月营业总收入129.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5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冀东集团总资产628.45亿元,净资产144.5亿元;2015年营业收入177.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2亿元。(已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的要求。
(4)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企业购买设备并提供租赁。关联方公司是依法存在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要从事水泥机械设备、石膏及其制品的批发和零售,以及对外承包工程技术咨询、煤炭批发、设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具有履约能力。
2.北京金宇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台港澳及国内合资上市)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经营范围: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
(2)截至2016年9月30日,金隅股份总资产1422.45亿元,净资产481.1亿元;2016年1-9月营业总收入326.7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隅股份总资产1307.47亿元,净资产421.82亿元;2015年营业收入409.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7亿元。(已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的要求。
(4)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方公司是依法存在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要制造建材、家具、建筑五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业管理等。,具备执行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市场价格。
2.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在实际购买或服务发生时签订。
第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产品优势和服务特点,利用关联方的产品和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并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该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动词 (verb的缩写)独立董事的意见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