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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今年144项重点工作分工明确:开建平漯周高铁,新增上市企业1家

2023-05-09 19:37140

【大河财经立方讯】3月10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明确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明确了平顶山今年144项重点工作的分工。

它提到:

全力推进“1236”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湘鄂高铁平顶山段、平罗至周高铁,加快重启沙河、蛟塘、卢野、蛟平高速项目,做好鲁山机场、周平高速、郑南高速、北汝河航运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协作单位: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加快推进“改企升级、规改股、股上市”进程,新增市场主体5万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0家,上市企业1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启动平顶山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教绿谷”建设,打造集聚创新要素的“双引擎”和“强磁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教体局

争取焦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序列,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验室和尧山实验室建设成为省级实验室。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加快建设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现代医药产业研究院、平煤神马集团科研创新中心、高萍智慧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韭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科学院、平煤神马集团、高萍集团。

创办河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

全面深化市政府与华为、平煤神马集团、高萍集团的战略合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郑萍[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赵文锋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到责任单位,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髓,结合实际,加强实际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主要措施,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并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确保2022年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扩大投资、增加消费、稳定实体。

1.坚持“项目为王”,聚焦项目、抓大项目、做好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2001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50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投资900亿元,工业500亿元,增长15%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铺开“三个一批”,力争全年签约100个、开工200个、投产150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商务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抓好尼龙城32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叶县政府、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群管理委员会。

4.全力推进“1236”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湘鄂高铁平顶山段、平罗周高铁,加快沙河、蛟塘高速、卢野高速、蛟平高速复航,做好鲁山机场、周平高速、郑南高速、北汝河航运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协作单位: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深入开展“四水共治”,加快建设昭平台水库扩建、沙河生态修复、南水北调配套调蓄防洪提升、燕山水库引水、城乡一体化供水等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合作单位:市城管局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深度谋划一批体量大、牵引性强的重大项目,提升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作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7.坚持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用地、资金和能耗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8.完善“互联网加消费”生态体系,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大力发展新零售、直播电商、网络名人经济、首店经济等新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

9.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分阶段精准发放消费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0.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释放县乡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合作单位:市交通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人民消费少一些麻烦,多一些舒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深化“万人帮万企”,完善亲清政商平台,全面落实重点行业减税降费、增值税先征后返、技术改造贴息等惠企政策,出台扶持企业帮扶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万人帮万企”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引导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产业链和供应链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运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手段,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平顶山银保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中心支行。

14.完善“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推进网络融资业务常态化,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银保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中心支行。

15.加强煤电油气运调控,确保电力供应充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严格控制涉企收费,整顿中小企业欠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

17.加快推进“企改企、小促规、规改股、股上市”,新增市场主体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0家、上市企业1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第二,努力打造创新高地

18.启动平顶山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教绿谷”建设,打造集聚创新要素的“双引擎”和“强磁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教体局

将19个炼焦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实验室纳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序列,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验室、尧山实验室建设成为省级实验室。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0.加快建设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现代医药产业研究院、平煤神马集团科研创新中心、高萍智慧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韭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科学院、平煤神马集团、高萍集团。

21.推进高性能聚酰胺纤维和高压电中试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科技局、平煤神马集团、高萍集团。

22.全面启动智慧岛双创载体建设,加快计算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3 .加强中原学者工作站、优秀外籍科学家工作室、博士后研究中心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创办河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

25.全面深化市政府与华为、平煤神马集团、高萍集团的战略合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依托市农科院,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协同服务平台。新增省级创新平台20余个,市级创新平台50余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27.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全覆盖,支持平煤神马集团、高萍集团、真生物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企业R&D投资增长17%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8.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雨后春笋”计划,培育更多“单项冠军”、“瞪羚”等创新型企业,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国家特色创新型“小巨人”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9 .开展“创新制胜”行动,对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新型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合作伙伴,特别是引进院士和一流R&D团队,给予有针对性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实行“晒清单”、“赛马”、首席专家负责制、经费直通车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

31.出台“人才新政2.0版”,建立高端人才推荐机制和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筹备举办首届国际高端尼龙(新材料)论坛,启动创新创业大赛,开工建设市级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汇聚全球人才为用。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

合作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煤神马集团。

第三,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32.壮大尼龙新材料产业延伸链条、强化链条,提升上游原料保障能力,拓展下游尼龙编织、工程塑料等产业,推进沈恒工业园区建设,2× 660千瓦热电联产、年产24万吨尼龙66切片、40万吨聚碳酸酯、神马股份出城入园、37万吨双酚a等项目,力争“十四五”末达到2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叶县政府、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群管理委员会、平煤神马集团。

33.加强电气设备行业关键零部件自主创新,完善交流、DC、全系列、全电压产业链,加快建设电气设备产业园、高低压电气专业园等项目,力争“十四五”末突破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高萍集团。

34.实施特钢不锈钢产业振兴工程,加强高性能特种钢板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向下游机械制造领域延伸,抓好年产2000吨特钢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产业园和新型钒氮材料建设,力争“十四五”末突破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武冈市政府、宝丰县政府。

35.实施煤炭、焦化、建材等产业链升级工程,抓好炭素工业园、鲁阳工业园建设,巩固传统产业优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及相关县(市、区)政府。

36.深化“五链耦合”,打好产业基础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更多工业产品进入中高端和关键环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7.巨力高端创新药物、现代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抓好真生物新冠肺炎特效药研发、海王药业年产1.5万吨现代中药饮片、润灵健康产业园、东方医药冷链物流仓储中心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8.深化与当代安培科技、中石油等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产业,抓好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中国电力孟瑶储能、盐穴储气库、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鲁山县政府、叶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神马集团、平顶山孟瑶发电有限公司

39.立足矿山、起重机械等优势领域,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抓好粤佳智能机械产业园、CB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鲁山县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0.强化进场意识,在氢能与新能源储能、环保、智能、健康等领域开辟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41.完善“物流+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营体系,引进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发展多式联运,推进中原大益物流平台和临港物流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交通局、汝州市政府、宝丰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2.积极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创意设计,建设设计鹰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3.充分挖掘山水、温泉、魔术、陶瓷、工业遗存等文化旅游资源,深化“赞鹰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大力发展休闲养生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休闲产业,抓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白圭湖旅游度假区、尧山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努力打造文化旅游休闲名城。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4.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数字鹰城建设,力争数字经济总量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府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45.加快新基础设施建设,新增5G基站1800个。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6.强化数字化赋能,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分析二级节点,建设工业互联网综合平台,实施“用数据赋能云端智慧”行动,推进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新增云端企业2300家,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政府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47.加强与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实施一批数字化项目,培育一批高科技数字化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第四,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48.全面落实城市规划建设控制意见,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专项规划,实现“一张网”“一张图”规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以现代化的理念进行城市设计,注重城市文化,延续城市肌理,注重与矿山、工厂的良性互动,突出“湖光山色,淡雅暖灰”的色彩定位,塑造“半城皆山河”的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城市发展格局重塑和整体优化。

责任单位:民政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1.主动融入郑州都市圈,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明确全市各区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强化创新驱动,推进产城融合,抓好科创新城、湛河新区、国际物流产业新城、高铁商务区建设,努力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创新发展高地、先进制造业高地、三产融合高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52.以“工匠精神”抓建设,以“绣花本领”抓管理,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努力建设宜居、有韧性的智慧城市。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合作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实施配套工程,完善商业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设施,加快城市绿化公园、街头游园、体育公园等建设。,建设改造一批嵌入式社区服务站点,努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在家里的“小空间”做好配套的“大文章”。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

54.实施“理子工程”,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改造,加快城区8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强“避险工程”建设,开展花园路与凌云路交叉口、一矿铁路桥等渍水点综合治理,提升地下空间防洪排涝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合作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55.实施畅通工程,加快徐南路东移、南环路二期、应城大道、东平邙路改造、快速路路口提升、智慧停车场等工程,打通和顺路、科技路等10条断头路,建设全息智能路口,大力缓解交通拥堵,着力解决出行难、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作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56.实施数字城市工程,加快建设可感知、可思考、可进化、有温度的智慧城市,探索建设数字双城,提高城市安全系数和数字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政府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

57.实施提升工程,加快城市旧居住区、旧街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启动青少年宫、火车站改造,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推进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开展“河湖两岸、道路沿线”景观提升,让城市更有魅力、更有魅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58.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改革,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

59.加快推进“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制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质性推进“管委会+公司”模式,全面开展“三资三化”改革,科学设定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等约束性指标,确保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6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0.加快实施12项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和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总局、旅游局。

6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

62.深化“两个健康”示范县创建,推动县域发展取得新成效。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联。

动词 (verb的缩写)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63.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

64.完成2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粮食产量稳定在23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单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5.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良种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66.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责任单位:市农机技术中心

67.创新发展农业保险,增强农业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平顶山银保监管分局。

68.以产业化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带、链、园、企”一体化推进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9.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粮食精深加工、优质水果、富硒水果、生态畜牧业等产业,做强汝州猪、佳县红牛、武冈肉鸽、鲁山香菇、宝丰稀菌、叶县韭菜等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单位:市林业局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0.大力引进和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引进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家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1.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2.完善冷藏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单位:市商务局

73.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三园合一”培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74.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完善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5.将建设300公里“四好农村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合作单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抓好“美丽城镇”、“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建设,完成厕所改造4.5万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1%,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

77.传承优秀乡村文化,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作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78.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完善人才服务农村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服务农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

79.探索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制度,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

8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完善农民合作社规范的行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1.继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82.有效衔接和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坚决守住大扶贫、新扶贫的底线。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合作单位:县(市)政府、石龙区政府。

第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83.开展营商环境评估、整改和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作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4.加快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扩容。

责任单位:市政府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合作单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5.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效果”改革,推行“一个审批、一件事、一个投诉”,不断扩大“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运行”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作单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86.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让企业一拿到地就能开工建设。全面推行交房即证,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居住权和产权同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87.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恶意逃废债务,全面开展依法依规兑现承诺专项行动,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信用鹰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88.构建亲清新的官商关系,大力弘扬新时期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专心创新,安心经营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9.完善“四张图”,推进“四访”,强化驻外办事处招商引资和引才功能,加大与央企、国企的接力,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班、精准招商,创新资金、科研招商,精准引进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90.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出台支持外贸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加快海关技术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培育、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打造新的外贸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平顶山海关。

91.完成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目标任务,加快国有投融资公司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市属企业竞争上岗制度、岗位薪酬制度、任期制、淘汰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2.统筹推进“五水综合改革”,深化财政零基预算改革,做好统计、物价、电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

93.加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标准鹰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94.加强涉煤涉气工业企业、扬尘、高排放机动车、臭氧等污染源综合整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95.深入实施“河长+”改革,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攻坚,实现水质稳定改善。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合作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6.加强土壤污染源控制,保持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合作单位:市农业和农村事务局

97.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完善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目标考核办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8.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改造,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9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东辛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矿脉工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相关县(市、区)政府。

100.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和“限塑令”行动,大力开展“无垃圾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合作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101.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打造低碳社会。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02.以美丽鹰城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国土绿化,深入推进林长制,统筹抓好山区生态林建设、农田防护林和南水北调生态廊道补植等重点工作,完成造林4.4万亩、森林抚育17.3万亩,不断提高生态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03.加强采煤塌陷区、历史矿山、沙河、北茹河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施北部山区山体恢复提升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作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八、全面改善和保障民生

104.就业优先,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6.9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单位:市民政局、市退伍军人局。

105.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的作用,落实用人单位社保、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乡村振兴局。

106.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和产教融合行动计划,新增技能人才14万人以上,打造技能鹰城。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单位:河南省“人人有证、人人有技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7.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公办园幼儿比例。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合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8.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做好市实验高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09.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省级示范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合作单位: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

110.实施高职“双高工程”推进中职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11.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高支持特殊教育的能力。继续做好“双减”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12.坚持常态化防控、“动态清零”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准确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做好市中心血站整体搬迁、市妇幼保健院新校区、第三人民医院扩建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4.做一个紧凑的县域医疗社区,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作单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5.适当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

116.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鹰城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117.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8.推动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9.深入实施全民保险计划。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城乡低收入者、特困人员、孤儿和残疾人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单位:市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残联。

120.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互助制度,做好国家采购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合作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

121.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集资建设公租房1700套,建设安置房棚改1.3万套。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12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协作单位: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123.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做好“一老一小”关爱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

124.大力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和拓展新时期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125.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推进仙人洞遗址、于庄遗址考古发掘保护展示,加强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保护。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合作单位:鲁山县政府、叶县政府、宝丰县政府。

126.深入挖掘苏三、曲艺、姓氏、墨子等优秀文化资源,开展传承弘扬红色基因行动,努力创作一批体现文化元素、突出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27.建立城市记忆博物馆,大力弘扬陶瓷、冶铁、酿酒等矿工和工匠艰苦创业的精神。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快建设四馆一中心、城市书房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书香鹰城。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

128.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129.深化社区治理“五个一”机制,推广“大数据+网格+铁脚”治理模式,全面开展“三零”平安单位创建。

责任单位:民政局

合作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

130.深化八五普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31.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乔峰经验”,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32.加强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工作,定期开展打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鹰城。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33.继续做好重点民生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忧”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

九、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134.继续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针对洪涝、大风等极端天气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快速查漏补缺,综合治理各类隐患。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合作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135.完善覆盖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1+11”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设,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一张网”“一张图”应急指挥平台。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作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36.加强“所有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壮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合作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37.科学规划疏散场所,开展应急自救科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民防办

138.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化解重点企业因企业政策导致的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中心支行、平顶山银监分局。

139.完成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合作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银保监管分局、平顶山中心支行。

140.加强对重大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建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合作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141.严格落实“三管三要”,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42.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市燃气、城乡住宅、消防、危化品等重点行业系统化管理,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作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43.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搞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退伍军人事务局

144.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22日

编辑:陶审核:李震导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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