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绩效榜”和本期医药制造业榜单
自2021年起,该报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联合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绩效动态榜单及行业子榜单。
该分析将行业解读为“医药制造业”,涉及上市公司298家,关联企业18177家。
医药行业生产种类多,生产流程长,原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料利用率低,导致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三废”,废物成分复杂。如果不能有效治疗,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危害。其中包括:
制药行业废水:部分生产过程涉及的废水成分复杂,有机物种类多,浓度高,色度深,可能有剧毒;
制药行业废气:部分生产过程涉及多种大气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氯化氢、氨、氰化物等有毒有害无机污染物。
该榜单旨在基于环境大数据分析医药制造业环境污染情况,科学评价相关上市公司环境绩效,促进医药制造企业践行环境责任,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同时,也希望帮助投资者寻找绿色投资机会,完善ESG责任投资体系,以市场力量推动医药制造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当前列表周期
名单数据截止日期:2022年3月7日
榜单排名对比: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3月7日
二、当前行业企业名单
1、涉及上市公司
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绩效排行榜包括298家上市公司,涉及18177家关联企业。
三、公司得分统计
分数低于-50: 4。
分数从-50到-6: 65不等。
分数在-6和0: 192之间。
分数大于0: 37
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绩效排行榜
注:进入上市公司环境绩效名单的企业进行分类,大部分自有或主要分子控制企业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正面评价,包括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为“绿色”,或被主管部门列入监管执法正面名单,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被列为“A”类企业、龙头企业,或达到绩效先进指标的企业;此外,部分企业无环境违法记录,或通过审计和环境信息公开确认之前的环境问题已解决,并公开承诺今后如有问题将及时向社会作出公开说明。由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积极评价, 主要针对有一定生产排污行为的企业,有一定生产排污行为的企业主要从事环境信息公开。所以对进入上市公司环保业绩榜的企业进行分类,主要是制造业上市公司。
四、这份榜单的亮点
1.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进展
环境绩效得分低于-4的上市公司中,通过2020年年度公告、2021年半年度公告和临时公告提及自身或关联企业的环境处罚情况:19家上市公司;在…之中
向社会公开说明处罚和整改情况:15
整改情况没有说明,但提到了处罚:4家公司。
明确被处罚企业主体:19家。
2.排名靠后的案例(截至2022年3月7日)
东北制药(000597)
医药制造行业上市公司环保业绩榜排名倒数第一。
2019年以来,其关联企业有不良环境记录13条,涉及关联企业2家。
天宇股份(300702)
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保业绩榜排名倒数第二。
2019年以来,其关联企业有10次不良环境记录,涉及关联企业3家。
新华制药(000756)
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保业绩排行榜排名倒数第三。
2019年以来,其关联企业有17次不良环境记录,涉及关联企业5家。
成毅大药房(603811)
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保业绩排行榜排名倒数第四。
2019年以来,其关联企业有7次不良环境记录,涉及2家关联企业。
万邦德(002082)
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保业绩排行榜排名倒数第五。
2019年以来,其关联企业有2次不良环境记录,涉及关联企业1家。
3.排名下降案例(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3月7日)
新华制药(000756)
环境绩效得分为-79.10,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绩效排行榜排名倒数第二。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下降73.71分,全部a股排名下降1258位。
2021年,上市公司本身被投诉异味扰民。2022年1月和2月,分别因“排污口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方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分别涉及12.125万元和13.25万元。
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和2月因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和二级臭氧控制期“未落实应急控制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方式和去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分别涉及87500元和81875元。
全资公司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于2021年因“未及时维护氨储罐排气管法兰,造成物料泄漏”被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罚款6.5万元。
控股子公司淄博新华-百力高制药有限公司因“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方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81875元。
2021年,关联公司灿盛药业(淄博)有限公司因“排污口位置或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9.3万元。
截至目前,尚未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新华制药对前述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说明。
成毅大药房(603811)
环境绩效得分为-53.61,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榜单中排名倒数第四。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下降43.71分,全部a股排名下降923位。
子公司江苏成毅制药有限公司因“7家单位生产的产品未通过三同时验收”,于2021年被清江浦生态环境局罚款78万元。
成毅药业通过2021年半年报提及上述处罚,但未说明整改情况。
凯普生物(300639)
环境绩效得分为-39.61,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榜单中排名倒数第七。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下降39.61分,全部a股排名下降2859位。
2021年,子公司Xi安凯普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被Xi安生态环境局罚款两次,累计金额25万元。
截至目前,开普生物尚未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关于子公司前述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说明。
仁和大药房(000650)
环境绩效得分为-39.44,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榜单中排名倒数第八。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下降39.44分,全部a股排名下降2735位。
全资子公司江西铜鼓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因“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于2021年被宜春铜鼓生态环境局罚款13万元。
仁和药业在深交所互动平台回应子公司江西铜鼓仁和药业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一事时表示,“公司第一时间对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目前未对社会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控股子公司江西制药2020年因“总氮超标”被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1万元。
仁和药业通过2021年半年报回应对子公司江西制药的处罚。“事故发生后,公司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了环保设施,加强了工艺管理,提高了污水处理水平,现在这一指标完全达到了排放标准。”
海正大药房(600267)
环境绩效得分为-38.13,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榜单中排名倒数第十。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下降35分,全部a股排名下降1337位。
2020年、2021年,上市公司自身分别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拆除Y53生产车间时未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土壤污染,未制定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次,累计金额65万余元。
截至目前,尚未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海正药业对前述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说明。
4.排名上升案例(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3月7日)
赛拓生物(300583)
环境绩效得分为0.31,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排行榜中排名第28位。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上升17.84分,全部a股排名上升3566位。
针对过去出现的环境问题,斋藤生物公开披露了更完整、详细的信息,以确认相关问题已经解决,并公开承诺,如果今后出现问题,将及时向公众说明。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显示,其环境信用等级为“绿色”。
向日葵大药房(002737)
环境绩效得分为0.44,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榜单中排名第25位。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上升6.42分,全部a股排名上升3158位。
子公司黑龙江葵花药业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庐陵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众有限公司被当地生态环境局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名单企业”。
常山大药房(300255)
环境绩效得分为0.83,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排行榜中排名第15位。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上升3.6分,全部a股排名上升2894位。
上市公司本身,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业绩分级”结果为b级。
上市公司本身在2022年被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列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
红日大药房(300026)
环境绩效得分为0.11,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排行榜中排名第31位。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上升2.98分,全部a股排名上升2742位。
子公司孙公司、兰州文和医疗器械研发有限公司、湖北中药有限公司、河北红日药业有限公司、合肥沃泰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当地生态环境局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名单企业”。
志飞生物(300122)
环境绩效得分为0.84,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在环境绩效榜单中排名第12位。
环境绩效得分较上期上升2.86分,全部a股排名上升2815位。
全资子公司安徽智飞龙马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被当地生态环境局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名单企业”。
五、企业环境信息依法公开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格式指引》)自今年2月8日起实施,明确了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公开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公开报告(公告)编制和发布的规范性要求。
部分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企业因是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或因2021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是依法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主体企业。
我们提醒相关上市公司,在《管理办法》实施后收到环境处罚决定的,应当对处罚情况进行临时信息披露,并对已经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说明。
校对: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