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68股票简称:醋股份公告编号:Pro 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税[2018]35号)对原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2021年资产负债表的列报项目和内容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税[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割、合并的内容;
(2)取消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资产使用权和租赁负债;
(3)完善承租人的后续计量,增加期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标准挂钩;
(5)完善租赁交易相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2.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类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不变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标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和上期合并报表损益无影响,但对母公司期初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68证券简称:醋股份公告编号:Pro 2022-007
南通醋酸化工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董事顾清泉、张健、薛菁华,独立董事王宝荣、郑起、方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青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议上的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行长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22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审议程序,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09)。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整体经营战略的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拟去行。
申请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及其他相关业务。授信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上述授信申请,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贷款、保证、抵押、融资相关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件)。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0)。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1)。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2)。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规避和分散结汇、汇率和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分批开展最高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其他货币按现行汇率折算成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包括利率和汇率远期、期权、互换等衍生产品,以及由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3)。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日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4)。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发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票据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结算效率,盘活存量票据,降低资金业务成本,允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5)。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临20221-016)。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五、六、七、八、九、十、十三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968证券简称:醋股份公告编号:Pro 2022-008
南通醋酸化工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程刚、罗莹莹、沈建华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会议履行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22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09)。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临2022-011)。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发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中西部及东部各州的县议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68证券简称:醋股份公告编号:Pro 2022-010
南通醋酸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南通力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扬化工”)和南通。
洪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欣化工”)、南通田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弘国贸”)、中国三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澳集团”)、三澳(上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澳”)。
●本保函的金额和实际为其提供的保函余额:
此次对全资子公司最高担保总额为12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63.88万元。
●本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含正在履行的担保,其他货币可按现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保证期间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在此限度内,特别授权董事长在适当的时候执行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表示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基本信息
(1)南通力扬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青久,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工园区,公司经营范围为乙腈、2-巴豆醛[抑制性]和氨溶液[10%]。三氯吡啶酚(99%)、巯氧吡啶钠(40%)、巯氧吡啶铜(96%)、巯氧吡啶锌(48%)、巯氧吡啶锌(98%)、氰基吡啶、烟酰胺、硫酸铵、吡唑啉酮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并可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南通洪欣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1.28亿元,法定代表人青久,注册地址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78号,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3)南通田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清久,注册地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68号。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饲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对销贸易和转移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4)中国三澳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万美元,董事青久,注册地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染料及染料中间体、食品添加剂销售、国际贸易、对外投资、技术进出口及咨询。
(5)三奥(上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青久,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28号一楼008室,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设施);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饲料添加剂的销售;日用化工产品的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包括许可的化学产品);颜料销售;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的信息咨询服务);生化产品技术的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仪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货币: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提供担保的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相关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的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这种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可以保护公司的利益。
动词 (verb的缩写)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63.8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公司无逾期担保。
证券代码:603968证券简称:醋股份公告编号:Pro 2022-011
南通醋酸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其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致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通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NO0014469)。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超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财务审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之一。也是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mainland China首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20余年。
2.人事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李慧琪。截至2021年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5000余人,其中合伙人204人,注册会计师1153人,400余名注册会计师签署了证券服务审计报告。
3.商业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合计收费2.79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费用3222.36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的职业保险,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审结的所有与执业有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完整性记录
近三年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内,20名员工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事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雨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我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四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王良,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品控审核人:魏巧棉,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审计上市公司,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审核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核人魏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不存在可能影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评审人员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审计费用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工作日数和每个工作日的收费标准确定。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和复杂程度确定工作人员日数;每个工作人员每天的收费标准根据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确定。
前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阅,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提供了审计服务,遵守了职业道德,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客观、公允的意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2021年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没有发现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也没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并提前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考虑到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