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康华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浙江康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华股份”)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于2022年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限额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开展贷款(包括抵押、信贷、担保贷款等。)、保理、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提单、出口保理等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产品),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定的实际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信贷融资业务及其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限额的前提下,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一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康华股份公告编号: 2022-022
浙江康华制药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目前标的公司在工商登记中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康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华股份”)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股权结构:康华股份持有100%的股份。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实现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协调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资本为自有。目前公司仍处于设立阶段,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仍需工商部门审批,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公司代码:605077公司简称:康华股份。
浙江康华制药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摘要
第1节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的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所有董事都出席了董事会。
4 .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318.4万股,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791.04万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6,318.4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2,845.76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简介
1.工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各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和果葡糖浆等各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行业分类代码为C13,行业类别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行业类别为“食品工业”,子类别为“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制造业(C-1495)”和“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C
2.产业发展
有关公司所处行业的信息,请投资者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节“公司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3.该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功能性糖醇工业
①周期性
功能性糖醇的主要下游市场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产品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需求相对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无明显周期性特征。
②地域性
从区域分布来看,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业已呈现出一定的地理集中分布特征。从地区来看,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
在销售方面,结晶功能性糖醇主要作为功能性食品配料、甜味剂和添加剂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制造等下游行业。,应用广泛,销售无明显地域特色。由于物流成本高,液体功能性糖醇的销售半径通常在几百公里以内,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
③季节性
在原料采购上,淀粉市场丰富,半纤维素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行业内企业通常按需采购,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玉米芯是玉米种植业的副产品,与玉米的成熟度和收获时间有关。一般是每年11月以后大量上市,价格相对较低。玉米芯易于储存,生产企业一般在11月至次年上半年进行大量集中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从产销来看,功能性糖醇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一般来说,需求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功能性糖醇的主要原料易于储存,企业的生产安排受季节性影响不明显。但由于下半年节日较多,糖果、巧克力、烘焙食品等休闲食品销量相应较高,带动了功能性糖醇等上游产品的需求。因此,下半年功能性糖醇的销量通常会略高于上半年。
(2)高果糖玉米糖浆行业
①周期性
高果糖玉米糖浆应用广泛,其下游市场主要是饮料、食品、糖果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需求相对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②地域性
果葡糖浆为液体形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产品销售范围受限于运输半径,因此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
③季节性
高果糖玉米糖浆等淀粉糖主要应用于饮料、食品、糖果等行业,其中饮料行业应用最为广泛。因此,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受下游饮料行业影响较大。夏季消费者对饮料产品的需求增加,导致饮料行业季节性明显,因此高果糖玉米糖浆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4.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在糖醇行业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强大的品牌优势,是糖醇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是中国生物发酵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木糖、木糖醇、麦芽糖醇、山梨醇等30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公司已通过GMP、ISO9001、ISO14001、ISO50001、ISO22000、OHSAS18001、FSSC22000、二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浙江制造等多项体系认证;公司糖醇检测中心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符合ISO/IEC17025认证,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凭借木糖醇产品的市场优势和领先的市场份额, 公司成功入选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公司生产的食品用木糖醇在2018年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后通过评审。
公司拥有各种冰糖酒精、液体糖、酒精等产品。主要产品产能20多万吨,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市场认可度较高。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美、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世界领先的糖醇专家”的企业愿景,从客户服务、服务市场、流程再造与优化、提高管理效率、完善考核与监督机制、产品研发、产品应用领域拓展等方面着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加快形成高质量、高竞争力、可持续增长的价值体系和目标体系,将公司打造成为真正长期发展的“世界领先”的糖醇专家。详情如下:
(一)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公司集R&D、生产、销售于一体,生产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现已成为世界上木糖醇和结晶山梨醇的主要生产厂家之一。
公司生产的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美、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冰糖醇和液体糖、酒精等产品销售额较2020年分别增长34.78%和29.56%。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随着国内业务的不断拓展,销量大幅提升,国内业务收入增长50%以上。同时,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山梨醇技改项目”顺利投产,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产能瓶颈,解决了长期供不应求的问题。随着供应能力的提升,2021年山梨醇销量较2020年增长43.55%。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来获取销售收入。
1.R&D模式
公司研发管理模式主要采用项目责任制,通过定期召开项目进展研讨会向管理层汇报阶段进展。研发方向涵盖现有产品和生产工艺的持续创新、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功能性糖醇产品应用的基础研究。
(1)现有产品和工艺的连续R&D过程
针对现有产品的不断改进,公司通常以技术课题的形式在节能减排、质量提升、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等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
(2)新产品的R&D过程
在立项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和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提交技术中心进行可行性评估,经公司批准后正式立项。
在方案设计阶段,技术中心首先组织包括外部支持专家在内的专门团队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交给由公司技术中心、质量部、生产运营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技术中心将根据项目计划开展研发工作。
在中试和中试阶段,R&D团队根据项目计划进行新产品工艺开发和小规模测试,不断调整新产品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在确认新产品符合R&D要求后,R&D团队结束中试,开始中试,并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在试生产阶段,公司批准申请后,由技术中心牵头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或新建生产线,由R&D团队和生产运营中心安排试生产和完善改进工作。
在项目总结阶段,R&D团队准备该项目的设计和开发总结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审批。正式生产准备和项目验收将在批准后进行。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总体年度采购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和生产计划制定具体采购计划。采购部负责公司的采购工作,采购部根据采购程序管理制度,结合库存、订货周期、生产需求计划等因素组织采购工作。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淀粉、木糖、玉米芯。
在淀粉采购中,公司通常会制定淀粉的年度整体采购预算,并根据市场情况和生产计划进行具体采购。
在原料木糖的采购中,公司与木糖生产企业通常通过协商确定采购协议。在采购协议中,双方约定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条款、采购数量、交货期限、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原料木糖到货后,质量管理部根据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玉米芯采购方面,主要由本公司子公司焦作康华和高密通力采购,用于生产木糖。由于玉米芯是玉米种植的副产品,本公司子公司焦作康华主要向陕西、河南及其他玉米产区的玉米生产商采购玉米芯。
采购的物资到达工厂后,仓库管理员会根据相应的验收规则进行验收,核实无误后入库。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办理退货或其他手续。
采购原材料的付款主要依据采购合同中的约定,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或约定账期付款的方式。付款方式主要有转账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生产模式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整体年度采购计划,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生产计划:根据销售和库存情况,每月中旬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十天调整一次生产计划。
生产领料: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编制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生产所需材料。
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生产指导书及其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产品入库:生产部进货完毕后,质量部负责成品检验。质量部检验合格后,物流服务部仓库管理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销售产品,少量产品会销售给交易客户。
公司设有国内业务部和国际业务部,分别负责国内外市场的开发和产品销售,并设有专门的大客户经理,负责与国内外大客户长期稳定的业务沟通与合作。
在国内市场,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此外,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康华贸易开拓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由单一的B2B模式转变为B2B模式和B2C模式相结合,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
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与世界多家知名食品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美洲、大洋洲等世界主要功能性糖醇消费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3.2报告期各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季度数据和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之间差异的解释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总数、特别表决权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
单位:股份
4.2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且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401.58万元,同比增长2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70.89万元,同比下降22.94%。国内市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687.18万元,同比增长50.86%;各种规格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销售量稳步增长。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0,399.50万元,同比增长11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443.88万元,同比增长159.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康华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6
浙江康华制药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常规的补充确认
2022年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公告
●补充确认公司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受下游需求增长和木糖供应紧张的影响,2021年木糖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向四川亚华生物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实际结算金额为16,807.58万元,比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多1,807.58万元。
●公司2021年和2022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2021年3月29日,浙江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2021年关联交易预测》。受下游需求增长和木糖供应紧张的影响,2021年木糖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向四川亚华生物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实际结算金额为16,807.58万元,较2021年预计金额高出1,807.58万元。
因此,公司额外确认了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向四川亚化采购木糖及木糖母液金额为9,626.89万元,在2020年的基础上,公司预计2021年与四川亚化的关联交易采购量为1.5万吨,届时木糖的采购均价低于1万元/吨,因此公司预计关联采购金额为1.5亿元。但2021年木糖价格上涨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期,公司未能及时计算交易总额,导致这些关联交易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鉴于此事,公司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进一步梳理信息披露流程,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及时准确披露。未来公司将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并进行实时监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金额的,将及时履行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买卖商品、提供和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向四川亚华生物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为木糖,木糖的采购价格由市场定价决定。同时,考虑到公司作为大客户节省的相关费用,四川亚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大客户给予了一定的优惠。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公司向宁波市中药公司提供中药材采购服务,公司按采购总额与其开票结算。本期采购成本合计14,952,715.26元,同时公司与宁波中药公司开票结算销售收入15,793,697.06元。在该类交易中,公司属于代理责任人,根据收入标准,公司按照净额法为该类交易确认劳务收入840,981.80元。
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由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和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2.浙江华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
(1)本公司通过浙江华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活期存款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向浙江华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基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系
1.四川亚华生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敏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宜宾市徐州区南广镇延平坝工业园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木糖及木糖母液的生产、销售,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浙江康华制药有限公司(持股50%)、宜宾斯利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宜宾亚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2021年(未经审计)总资产22419.59万元,净资产13360.98万元,营业收入23319.87万元,净利润4613.3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合资企业。
2.华凯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开化县华埠镇华龙路15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日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车站:货运站(场)运营(货运配载)。
主要股东:陈华(22%)、陈德孝(20%)、唐生春(17%)、方俊杰(16%)、方苏洲(14%)、程新潮(11%)。
2021年(未经审计)总资产484.05万元,净资产393.22万元,营业收入1572.23万元,净利润-22.0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股。
3.衢州鑫辉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石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浙西综合物流中心二区1号楼3层20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持股80%,于持股20%。
2021年(未经审计)总资产455.34万元,净资产219.05万元,营业收入1828.49万元,净利润32.4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股。
4.华凯郭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解放路22号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大修、起重吊装;压力管道、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大股东:余辉(持股100%)。
2021年(未经审计)总资产233.25万元,净资产29.62万元,营业收入430.29万元,净利润1.8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持股。
5.福建雅克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琛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晋江市罗山社店
注册资本:816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调味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主要股东:陈天奖(持股34%)、陈启聪(持股22%)、陈天培(持股22%)、陈(持股22%)。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6.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明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元宝山路525号
注册资本:340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65年9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食品生产;食品管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本地中药材(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药材收购;日用化工产品制造;日用化工产品的销售;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销售(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81.72%,宁波金之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28%,袁,,持股6.5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关联公司。
7.浙江华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浙江省开化县沁阳办事处解放街60号
注册资本:24,413.4326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代理发行、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和债券回收;代理收付和保险代理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类型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德水担任董事的公司。
上述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关联方的定义。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在,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或劳务、银行存款等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为:以市场化为原则,所有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拟与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定价原则为基础,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银行支付的其他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动词 (verb的缩写)日常关联交易绩效的审查程序
1.董事会的表决及关联董事的回避
2022年4月18日,浙江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和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德水、于建明、程新平、徐小荣、曹、杜永瑞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前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公司2021年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和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确认和2022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交易并事先作出合理预测的。公司根据交易方式、交易条件等因素,与市场价格定价政策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康华股份公告编号: 2022-018
浙江康华制药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以及专项报告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康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筹集的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449.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477.15万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214.78万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的募集资金16,320.1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6,293.64万元(含利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
(1)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浙江康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发起人瑞士瑞信银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原瑞士瑞信银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士瑞信银行证券”), 2020年12月与中国银行华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凯分行、招商银行衢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守。
(2) Storage of the special account for raised funds
As of December 31, 2021, the company has 3 special accounts for raised funds and 37 time deposit accounts. The deposit of raised funds is as follows:
Unit: RMB yuan
[Note] The Company signed the Agreement on Deposit with Quzhou Branch of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As of December 31, 2021, the deposit balance of this special fund-raising account was RMB 25,674,478.11, which belongs to the agreement deposit balance.
As of March 30, 2022, the above-mentioned time deposits, together with interest income, have been transferred to the company's special fund-raising account.
III. Actual use of funds raised this year
(a) the use of raised funds comparison table
See Annex 1 of this report for the comparison table of the use of raised funds.
(2) Pre-investment and replacement of fundraising projects
2021年3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320.1万元。其中年产3万吨山梨醇技改项目募集资金12,141.11万元,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综合升级项目募集资金4,178.9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评估,并对浙江康华药业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天健审(2021)234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相关产品投资。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正在用于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使用募集的剩余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将募集资金变更为“年产3万吨高纯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我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后,剩余未公开募集资金25,287,500(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动词 (verb的缩写)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不及物动词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天健审[2022]第3020号评估报告。
报告认为,华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康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于2021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收入7,068.42万元、营业毛利润994.62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