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里,重庆家长王琳一直有一个大心事:她花了2万元给孩子报了一个校外艺术培训班,但孩子去上课没几个月,培训机构就毫无征兆地关门了,并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退还剩余的学费。
和王林有同样烦恼的还有其他150位家长。都是同一家培训机构的受害者,预付的学费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雷人”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教育、健身、美容等行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维权成本的高昂,消费者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拿回自己的钱,有时结果并不如预期。
王林和150位家长也走上了维权之路,于是重庆有了全国首例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预付式消费退款纠纷案。
卡还在,店没了。
“付款前,我又问了一个问题。孩子还没上完课就关门了怎么办?”回忆起2021年初的情形,王林不禁自嘲为“上帝的预言”。
家住重庆黔江区的王林有两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了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经过几次考察,她选择了一家名为“金鹿角教育广场”的艺术培训机构,让儿子上口才课,女儿上拉丁舞课。
按照“金鹿角”的规定,如果不办预付卡,一个孩子一节课的费用是65元。如果申请1万元的“终身学习卡”,孩子可以无限期参加相关培训,直到18岁。按照王林每个月上10节课计算,一个孩子一年的费用大概在7000元左右。“相比较而言,办‘终身学习卡’确实划算。”
王琳记得,她办卡那天,几个家长也在选会员套餐。再加上前台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说企业有实力有保障办学,她没有再犹豫就刷出了两万块钱。
据重庆市黔江区消保委秘书长李力介绍,“金鹿角”是当地一家大型艺术培训机构,开设口才、美术、书法、舞蹈、跆拳道、少儿英语等课程。除了“终身学习卡”,机构还提供了年卡、夏卡、春卡等预付卡供家长选择。
预付式消费被称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但严格来说,它并不新鲜。公交卡、电卡这种存在已久且被人们广泛接受的消费方式,被认为是广义上的一种预付费消费形式。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会员卡是指发行人与其会员之间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会员消费权利的直接消费凭证,明确会员卡仅用于高尔夫俱乐部等高消费体育项目。
《办法》于2007年废止,但会员制及其相关预付费消费模式已在教育、健身、美容、餐饮等行业铺开。让买卖双方都受益是这种消费模式长期存在的基础——“办卡”可以让商家快速回笼资金,扩大投资经营规模,“办卡”后可以享受的折扣和优惠确实对有需求的消费者有吸引力。
王林说,儿子龙龙性格内向害羞。经过口才班几个月的培训,龙龙明显变得自信起来,这让她觉得培训的钱花得值。
2021年5月的一个周末,龙龙被安排在金鹿角学校上课。前一天晚上,他兴奋地告诉王林,最后一节课结束时,老师让他准备一篇题为《我的梦想》的演讲。那天走之前,他几次提醒妈妈给手机充电,好让妈妈录下自己上课的表现。然而,当母子俩按照约定的上课时间赶到“金鹿角”时,看到的却是紧锁的大门和十几名同样不知所措的家长和学生。
恢复过来后,王琳马上给培训班的老师打电话,得到的回复让她感觉更冷。“老师说组织资金链主要负责人脱离了,他们也拖欠了几个月。”。
站在一旁的龙龙低着头,他的发言已经被他揉得变形了。
维权是必须的,但维权很难。
维权,就要维权。这是周伟得知“金鹿角”被关闭、负责人“跑路”后的第一个想法。因为12岁的女儿玲玲要准备10级拉丁舞考试,就在组织“雷霆”之前,周伟刚给她支付了2万多元的培训费。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剩下的19000元学费付之东流,也让女儿错过了当年考试的机会。用周伟的话来说,金钱和时间并不是很大的损失,但当它发生时,人们会感觉像吃了苍蝇一样糟糕。
事发后几天内,100多名受害者家长加入维权群。据统计,有超过1000名学生因为“金鹿角”突然关闭而未能完成训练,但他们的父母大多因为损失较小或怕麻烦而选择“自认倒霉”。
维权确实是一个“麻烦”的过程。周伟回忆,家长最早找到黔江区教委,但教委管大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但“金鹿角”已经倒闭,联系不上相关负责人。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除协调、约谈外,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有人建议报警,但公安机关不能以民事合同纠纷立案...
“我们打了很多电话,跑了很多部门。”周伟说,家长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求“金鹿角”退还剩余培训费,并依法进行赔偿,“但似乎得不到任何解释”。
2012年9月,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务部对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的企业法人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具有监管和管辖权。到目前为止,这是我国唯一一部国家层面的关于预付卡管理的法规。此外,相关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中,不成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预先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返还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北京德衡(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十年前颁布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管理办法》没有涵盖教育、旅游、健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得大量实行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游离于监管之外。再加上相关监管部门权责不明,最终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数据显示,仅健身行业,2021年上海就收到1.6万起预付卡投诉;去年,郑州12345热线共接到预付卡投诉16144件。
“其中,部分经营者确实因为经营不善等因素无法退还预付款,但部分商家以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为消费者挖坑,更有甚者以低价优惠诱导消费者充值后跑路,涉嫌欺诈。”李健律师说。
2021年5月下旬,周伟和其他家长向黔江区消费者委员会寻求帮助。考虑到家长前期跑路失败,黔江区和重庆市消委会经过沟通,初步决定协助涉案家长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是当前消费纠纷的主要痛点之一,我们当时考虑支持消费者发起集体诉讼。”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顾而丹说。
2021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提出,完善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集团诉讼制度。但在本案发生时,并没有可供全国借鉴的先例。
当年7月,顾而丹代表重庆市消委会参加了由黔江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人民法院、公安局、教委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律专家、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各方就发起集体诉讼达成初步共识。随后,重庆市消委会在全国率先发布《支持消费集团诉讼指南》,明确在预付式消费纠纷、群体投诉、经营者拒绝调解等案件中,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应当在协助消费者取证、向受理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支持检察官参加庭审等九个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支持。
8月,重庆市和黔江区消委会正式受理了151名家长的申请,支持他们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胜诉
2021年11月17日,“金鹿角”案首次开审。由于本案原告人数众多,黔江区人民法院决定连续5天10次公开开庭审理。第一天开庭前,20多名家长早早等候在法庭外。
"直到那时,一些家长仍然不放心。"王林回忆道,“毕竟没有人经历过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至今仍在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实行。它最大的特点和最大的威慑力是,只要一个人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其他所有利益相同的人都可以按比例获得赔偿。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代表人诉讼制度类似于集团诉讼。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被视为中国版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落地,权益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有了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某种程度上,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下,如果商家跑路,证券纠纷中的相关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起到了类似的作用。”顾而丹说。
作为辅助检察官,顾而丹也在审判的第一天准时到达法庭。但进入法庭后,她发现现场并没有“支持检察官”的标志,她随即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
起初,法院对这个不寻常的请求感到困惑。但顾而丹坚持认为,早在10月份,市、区消委会就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的意见,并成为案件审理过程的参与者。“有身份就应该有座位。”
最终法院采纳了消委会的意见,而开庭前的这一集也预示着国内首例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案的不同寻常。在代表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作出相关陈述后,顾而丹代表重庆市及黔江区消委会发表了支持集体诉讼的意见,认为被告未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且在向原告预收培训费后未退还剩余培训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辩论环节,面对“金鹿角”方以经营不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由,既不能向原告提供培训服务,也不能退还学费的说法,顾而丹也基于自己对相关证据的了解,对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跑路”提出了质疑。
“事情发生后,大家都很委屈。她的话有理有据,而且特别日本。”周伟说,尽管法官一再提醒,旁听席上的原告父母还是忍不住为顾而丹的陈述鼓掌。
2021年12月23日,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退还151名消费者剩余培训费。“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普遍小额且多发。对于违法主体,消费者组织依据专业指导文件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更具威慑力。”黔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杰华对这一判决进行了点评。
收到判决书当天,周伟发了一条朋友圈:“维权半年多终于有结果了。”在文字下面,他还伴随着喜极而泣的表情。
让无良商家“无路可逃”
今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中消协发布了2020-2021年消协组织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重庆,市、区消委会支持的案件,集体诉讼胜诉。有关专家在对此案的评论中指出,预付式消费“爆炸”案涉及的消费者众多,有关方面积极稳妥处理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消费者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商业预付卡出现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公众支付,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实现互利共赢,从而刺激消费。”在顾而丹看来,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携款跑路”现象频发,会破坏消费者信心,破坏诚信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不法经营者敢于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普遍抱有个人消费者没有时间和精力打官司的侥幸心理。支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就是要让想动脑筋的商家破釜沉舟。”顾而丹说。
“金鹿角”案后,重庆市消委会逐步在全市推广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指南。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区县法院拒绝让消委会代表作为“支持原告”出庭,部分消委会因不作为不愿参与诉讼程序。对此,今年3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源头控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探索消费集团诉讼制度, 并明确消费者委员会可以通过在庭审中协助举证、发表意见等方式支持当事人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听取消费者委员会支持起诉的意见,依法、公正、及时地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就在意见发布的当月,103名消费者在消委会荔枝支行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收到了重庆市涪陵区某儿童摄影店退还的预付款共计10万余元。
和大多数“跑路”的商家一样,今年1月,这家儿童摄影店毫无征兆地关门了。涪陵区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后,联系了该摄影店负责人。但对方以资金链断裂、受疫情影响外出不便为由,拒绝配合调解。
多次协调无果后,涪陵区消委会决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没想到,消息传出后,摄影店负责人突然转变态度,不仅出面参与调解,还在较短时间内筹集了退款资金。“可见,当‘跑路’风险增大,成本增加时,一些无良商家很难摆出有恃无恐的姿态。”顾而丹说。
截至目前,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已支持消费者提起的集体诉讼10起,涉及消费者325人,诉讼标的额347.92万元。已经结案的9起案件都以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结案。
建立全消费周期监管机制
胜诉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王林和周伟等父母面前。“金鹿角”拥有的公司没有资金履行退款责任。目前,黔江区人民法院已启动相关强制调查程序。
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预付费消费者的维权问题,但这种事后应对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相比较而言,有效防止相关“霹雳”事件的发生,才是预付式消费模式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李健律师看来,消费者已经预付了费用,经营者能否提供约定的服务还不确定。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对多”模式进一步放大了信用风险。“这就需要建立预付款第三方管理支付机制,保证资金安全,加强风险防控。”
2018年7月和2019年4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使上海成为中国首个以地方立法规范预付消费市场的地区。
“上海模式”一方面将“个体工商户”纳入预付式消费监管范围,另一方面规定为预收款项余额设立专用存款账户,既保证了商家预收的款项能够用于特定用途,也有效避免了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占了权却拿不到钱”的情况。
和上海、重庆一样,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完善预付费消费模式。“从长远来看,要让消费者放心,还是要在国家层面颁布适应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贯穿整个消费周期的监管机制。”顾而丹说。
“金鹿角”关停两个多月后,王林重新给两个孩子报了美术培训班。这一次,她选择只提前支付10个课时。王林说,现在听到“预付费”这个词就难受。“如果你最后能把剩下的学费拿回来,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治好这个心病。”(应采访对象要求,王林、、龙龙、玲玲为化名。本版所有照片除署名外均由受访者提供。(记者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