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河源燃气公告编号: 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原经营范围的“一般事项”中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化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原公司“一般项目”的经营范围内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二。章程的修改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情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本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章程以辖区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和源气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河源燃气公告编号: 2022-024
湖北和源气体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湖北河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筹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的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号)核准,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0.82元,募集资金总额432,800,000.00元。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04,668,000.00元(包括未支付的审计费用、律师费、发行费等。)于2020年1月8日全部收到,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1号)。扣除实际发生的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共计41,475,933.9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1,324,066.01元。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金额分别为: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1)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0年1月, 公司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执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602,817.5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
(3)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及置换投资项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湖北河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06号),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共计12,77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771.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95.28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表示同意。2020年4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表示同意。
审议期内,公司两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1亿元。2021年7月2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表示同意。
审议期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和《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由公司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5)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受影响、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根据。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单只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材料。 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表示同意。
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由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六)使用募集的剩余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15,602,817.59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用途。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计划实施的“湖北河源燃气猇亭分公司燃气技术升级项目”、“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燃气配套及尾气净化利用项目”、“湖北河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信息化与培训中心”三个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河源潜江电子特种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种燃气”)。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河源市钱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电子材料”,钱江特种气体的全资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及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812.13万元。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上述变更。
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由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动词 (verb的缩写)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不及物动词公司两次以上没有募集到资金。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河源燃气有限公司2021单位:万元。
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编制单位:湖北河源燃气有限公司2021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河源燃气公告编号: 2022-021
湖北和源气体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摘要
首先,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的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认真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以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160,000,0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红股0股(含税),不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工业尾气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和回收利用。公司经营的气体大致可分为普通气体、特种气体和清洁能源三大类,包括医用氧气、工业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氮气、氩气、氢气、氦气、天然气、二氧化碳、乙炔、丙烷、各种混合气体、特种气体和其他气体。主要满足化工、食品、能源、照明、家电、钢铁、机械、农业等基础产业和光伏、通信、电子、医疗等新兴产业对燃气和清洁能源的需求。是国内知名的综合性燃气公司。
公司拥有多个液体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湖北省宜昌、潜江、襄阳、黄冈,并在武汉、黄石、咸宁、宜昌、荆州、襄阳、十堰、荆门设立了气瓶充装子公司。随着气体分离技术在工业尾气回收等节能环保行业的应用,公司先后投资运营了新疆晶科能源富氩单晶硅尾气回收净化、湖北兴发集团氯碱尾气回收生产高纯氢气等多个尾气回收净化项目。此类项目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企业环保、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需求。 并且还丰富了公司的高纯氢、高纯氦、氩、LNG等产品资源。各种供气模式的合理布局和相互依存,不仅形成了完善的上下游产品链,而且形成了以工业燃气产业为基础,以节能环保产业为拓展方向的“两翼战略”。目前,公司业务范围已覆盖湖北,辐射华中,拓展全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吗?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总和是否与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和股东
(一)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年度报告批准之日债券的存续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投资的潜江电子特种气体产业园一期工程主体设备开始试生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电子特种气体产业园项目联合试运行成功的公告》。项目试生产达到稳定运行后,生产的纯氨和高纯氢气将对公司2022年的收入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河源燃气公告编号: 2022-025
湖北和源气体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湖北河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63,438,937.66元,净利润60,515,787.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金6,051,578.79元。2021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90,229,069.4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7,973,897.09元,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6,051,578.79元,扣除本年度分配的2020年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至2021年。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元(含税)。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按照本期公司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红比例为17.73%。
2.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计划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众利益。
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显著差异。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报告和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做了相关内幕信息披露。
信息知情人已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此事存在不确定性,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和源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