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深圳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项目编号:2204-440606-04-01-687157。招标人为佛山市申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深圳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经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编号:2204-440606-04-01-687157,已满足招标条件。现本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环镇南路以南。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9705.04㎡,总建筑面积336653.24㎡,其中容量建筑面积724236.79㎡,建筑面积118738.80㎡,最大建筑高度47.6米,最大单跨12米。工程范围包括五个三层物流仓库、一个双层物流仓库、一个倒班楼、一个办公楼、两个坡道和设备间、一个卸货平台、两个门卫、两个中水机房和三个自行车棚。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7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会因雨天、节假日、办理各种许可手续而延长。
2.4投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19,826,660.08元。
2.5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的招标内容和规模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对工程、材料、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承包。综合单价总额□固定总价总额。
2.7工程质量要求:现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承诺达到佛建价[2018]3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计价方法的通知》和佛建价[2018]19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计价及用工实名管理费的通知》粤建安函[2018]106号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关于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用工实名管理费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以最新修订为准)(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3.资格考试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
4.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部函〔2022〕361号)规定的,执行。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信用评价系统管理平台注册,并获取相应行业(类别: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信用评价系统管理平台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外投标人应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栏目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打印页。
4.6对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拟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必须具有在投标人自己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的通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打印电子证书后,一级建造师应在个人签名处写上自己的签名。签名非手写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B)(投标人可提供省内相关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查询信息的打印网页或电子许可证);
4.6.2拟立项负责人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系统管理平台注册人员中选取,拟立项负责人不得在资格审查当天锁定。从省外进入广东的企业,拟设项目负责人须在“入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6.3拟建项目负责人未担任过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
4.6.4要求投标人提供近期(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地方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派遣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果要派出项目负责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中标,根据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只能是企业第一个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如果该企业在本项目完成后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3、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广东省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件查询信息打印页),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为拟派遣的专职安保人员缴纳社保资金(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以归属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从佛山市建筑信用评价系统管理平台注册人员中选取;从省外进入广东的企业,拟派出专职安保人员的,须在“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信誉的要求
4.8.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8.2没有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开。此外,以通知、通告或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其他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近三年内无欺诈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司法、仲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件认定,其中“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有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标准;“过去三年” 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以签署《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中院关于启用执行联动机制的决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查询信用信息并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的通知》(顺筑建发[2020]30号),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9投标人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项下建筑安装费用6.1亿元(或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中规定的竣工日期为准。
(2)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中注明的总建筑面积(或单项建筑面积之和)为准;竣工验收记录表中未注明总建筑面积(或单项建筑面积)的,按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顺序确定。
(3)建筑安装费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为准。
(4)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才有效。中标通知书未经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还应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截图及网址。
(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EPC项目业绩,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EPC项目施工部分仅由一个单位独立完成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可视为满足类似施工业绩的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和其他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可在2022年12月1日截止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登陆“佛山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项目交易栏目。网址:,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即视为已分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图纸(下载的PDF和WORD版本的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投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
5.3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套,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现金或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并承担银行收据延迟的风险。
6.2.2如果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单),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单)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当日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单)。如果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证金(保险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提交纸质投标保证金(保险单)的代理人提交纸质投标保证金(保险单)的密封包装原件,并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
(2)授权提交纸质保函(保险单)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提交纸质保函(保险单)的代理人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基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6个月);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单)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的身份经核实后将收到其投标保函的密封包,其纸质投标保函的密封包未经核实将不予接受,视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密封包提交后,投标人代表可离开现场,不参加开标会议。疫情防控期间,提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无需具备交易员资格。
注:提交纸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综合平台”登录担保机构业务系统。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1.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9: 30。
7.1.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9: 30。
7.1.3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之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关注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连街鲁管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裙楼1楼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3)投标人通过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的,以佛山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9.其他人
9.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具备交易员资格,如果是参加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用于投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当月扣除拟派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社保资金。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的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扫描证明为准。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法为评标分离法。